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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生受伤很重,我们动他一下都不行,他大喊大叫,像个孩子。不过这地方可不是疗伤的好地方,我们必须尽快转移,谁知道变色人什么时候杀回来,我可是拽掉了他的一个蛋。这是不共戴天之仇!我和朱泉好不容易把他弄到了水里,到了水里还好一些,他浑身都放松,被水托起,没有那么疼了。不管多疼,我和朱泉连拖带拽总算是把他弄出去了。到了地面上,书生已经痛不欲生,喊着想死。我们好不容易又把书生弄到了石头房子里,在这里,书生让我快点找药,我好不容易找到药了,他又不吃了。书生说:“不吃了,只要不动就不疼,药能不吃尽量还是不吃。”我说:“你这属于跌打损伤,没有对应的药吗?”书生摇摇头说:“没有,不过养个十来天应该就能行走了。”杨大哥一听顿时愣住了,他说:“在这里住十来天,那个怪物不会来抓我们吧!”在杨大哥看来,那个就是怪物,离着远,根本看不清那是个什么东西,就像是一个鬼。杨宁也说:“守仁,那是什么鬼?”我说:“不是鬼,不要乱猜了,我觉得这玩意不敢出来,它只能在地下活动。”杨大哥说:“我们应该找个东西把井封死。”我说:“哪里有那么大的井盖。”杨大哥说:“那就把井填了吧。”我说:“你愿意填你就填,反正我这辈子都不想再进去了。不过我看到里面有不少银铤,这么填上,银铤可就浪费了。我觉得以后你有机会还是可以下去,把那些银铤都拿上来再填也不迟。”姚敏也说:“是啊,急着填井干啥?以后没钱了,还可以下去拿银子。”杨大哥小声说:“我主要是怕这东西从井里钻出来害我们。”朱泉说:“放心,我料定他出不来,他要是能出来,等不到今天。”有猴子和狐狸为我们站岗,我们也没有那么担心,白天吃饱了练练拳,天黑躺下就睡。这次虽然没有找到传国玉玺,但是也找到了不少金子,这些金子又是一笔不菲的收入。最关键的是,我们有了一些金器,这些可都是老东西,摆在店里可以当镇店之宝。要是外国人能给上价钱,就卖了。现在国家却外汇,卖的越多,就是越为国家做贡献。一转眼过了第五天,书生已经能扶着腰走路了,不过此时还不到出山的时候。最着急的还是杨大哥,他最怕的就是变色人从井里钻出来。我们倒是不怎么担心,有啥好担心的,即便是出来,我们还是有一战之力的。朱泉喜欢上变色人的蛋了,一开始觉得这玩意脱水之后就会干瘪了,没想到这玩意风干之后只是体积下了一圈,弹性更足了。看光泽,就像是一块宝石,但是有弹性,有韧性,这东西到底啥材料咱不知道,不过我算是明白这家伙为啥这么抗打了。不用说,这玩意的肌肉全是这材料的,打不动也就不奇怪了。朱泉一直对这个蛋虎视眈眈,他有一种想法,就是吃啥补啥。他觉得吃了这个蛋之后,他自己的蛋也会变得这么硬。书生开玩笑说:“最应该吃这个蛋的不是你,而是杨大哥。”杨大哥笑着说:“拉倒吧,净扯蛋!”不过朱泉还是把这个蛋给了杨大哥,他说:“东西给你了,吃不吃就是你的事了哈!”我说:“不会有毒吧!”书生躺在垫子上,他晃着手里的扇子说:“不大可能,我看这就是一种特殊的肌肉,即便是吃了,无非就是补充一些蛋白质。吃啥补啥这种说法,不科学。”朱泉说:“万一能让杨大哥重振雄风呢?你看杨大哥这黑眼圈,越来越重了,再不补一下,怕是要英年早逝啊!”杨大哥笑着骂了句:“去你大爷的,我且要活着呢,我还没当爹呢,死不了。”不过在这天晚上,我看到杨大哥把这个蛋给煮了,吃了,这天晚上,杨大哥还真的重振雄风了,和姚敏折腾了一宿。这下算是把姚敏的病给治好了,一直睡到了第二天的傍晚才起来。起来走路都不会走了,两条腿撇开很远。杨大哥红光满面,说话的声音都洪亮了很多,他大声说:“朱泉儿说的没错,吃啥补啥,兄弟们,谢谢了,那蛋还真的是好东西啊!”朱泉吃惊地说:“你真吃了?”“吃了。”杨宁不可思议地说:“杨大哥,你真吃了?”“吃了啊!”杨宁说:“不会有啥副作用吧!”萧安看着出来的姚敏说:“那就是副作用!”朱泉这时候有了一种想法,他说:“师父,你说我们要是抓了那个家伙,把他吃了,我们会不会也变成那种人?”我说:“你当人当够了,想要当妖怪啊!”“不是,我只是打个比方。”我立即说:“想都不要想,好好做人!”书生不屑地笑笑说:“泉儿,我看你是活腻歪了。”杨大哥的身体越来越好,一天比一天好,眼看他的头发都比以前更黑更浓密了,这蛋看来是难得的大补药材啊!我现在倒是觉得有点可惜了,这天下怕是就只有两颗,其中一颗还在怪物身上,另外一颗竟然被他吃了。看他现在得意洋洋的样子,我真想把他的蛋拽下来。书生的腰到了半月的时候好的差不多了,我们这才出山,到了凤凰山下,我们和杨大哥告别,他和姚敏回他们的高老庄,我们回我们的花果山。到了大车店,我们付了房费,立即就启程了。其实我们挺累的,但是大车店那条件不适合休息,全是大通铺,连热水都没有,还不如我们在半路上找个小河边扎营,休息两天。这次出来虽然有些波折,但还算是顺利,有了这些金子,有点冒险,也算是值得了。总体来看,风险可控,我们对这次出行的成果比较满意。唯一的遗憾是又没找到传国玉玺。回到北平的时候已经是夏末了,早晚的天气开始转凉,我们在潘家园儿收了一些杂七杂八的,加上我们从阴山淘回来的宝贝,一下吸引来了不少外国的古董商人。我们肯定是狮子大开口,这些金器和一些铜器可都是货真价实的隋朝时期的宝贝,大概率出自皇宫。虽然贵,但是外国人就是喜欢。其中一个外国人,喜欢上了一个青铜的狗子,这狗子是典型的中华四眼犬,有拳头那么大,是朱泉拿回来的。二叔说这是实在是太漂亮了,是我们拿回来的所有的东西里最有价值的一个。说到底不就是青铜嘛,不过二叔说现在风向变了,青铜的比金的还要值钱,外国人就吃这一套。我们都有点后悔,早知道多拿点青铜摆件啊,那大墓里有的是。我们的眼睛净是盯着金闪闪的东西了,要不是这小狗特别漂亮,估计朱泉也不会拿。有一个女老外,金发碧眼的,个子有将近一米八,为了这条狗来了十几趟了,非要买。二叔说啥都不卖,这女的一直给高价,最后竟给到了十万块。我的天,比金的不知道要贵多少倍了。二叔还是不卖,依着我就行了。这女的第十八趟来的时候,价格出到了十八万了。我实在是理解不了,我说:“你要是喜欢,你回去照着这个样子做一个嘛!”这女的摆着手说:“王老板,这不一样,现在的人再也做不出古人的这种气质了。”我心说有个鸟的气质,这不就是一只四眼子狗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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