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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球上,凡是用骨头当做武器的武者,几乎全都是邪魔歪道。
谁知,杨程直接拒绝了:“主人,不用,对我来说,还是骨头好用。”
骨头竟然比剑还好用?你开什么玩笑?
你一个漂亮妹子,还穿的这么性感惹火,竟然使用骨头打架,也太招摇了吧!
问题是这骨头比你还要长,骨节比你的脑袋还要大,拿着不累吗?
不要就算了,李勇也不会勉强。
直接把两寸大小的古剑和剑套仍进空间戒指里面,今后随便找个买主,也值不少钱吧!这种可以变大变小的拥有一定灵性的古剑,可不多啊!
至少,李勇还是第一次遇见。
“你这骨头是哪里来的?”李勇打量着杨程手中提着的,两米多长的大骨头,疑惑不解的问道。他还透视了一下,发现骨头里面还满是骨髓和血液。
让李勇惊讶的是,骨髓是活的,血液也是流动的。
这似乎是一条拥有生命的骨头,而且还在不停的成长着。
杨程指了指丝袜美腿:“这里,这是我自己的骨头。我们僵尸一组,在战斗的时候,都是用自己的骨头当武器,损坏了可以修复,碎掉了也可以长出来。”
李勇一阵惊讶,竟然是杨程自己的骨头?同时李勇也恍然大悟,怪不得骨头里面有流动的血液和骨髓,怪不得骨头就像拥有着生命一样。
刚刚被杨程从身体里取出来,不正是拥有着生命吗?
李勇不由得透视向杨程那条被肉色丝袜包裹着的红色大长腿,果然发现里面并没有骨头,虽然没有骨头,杨程仍然可以正常行走,似乎并没有什么影响。
那骨头的位置被一团能量气团充斥着,那应该就是杨程自身的力量。
这时,杨程手中的骨头突然变小,再变小,等变成手臂大小时,就化为一道红光,钻入了杨程的大腿里面,骨头就又再次长在肉里,骨节也接在了一起。
而杨程的肉色丝袜产没有破洞,腿上的肌肉也没有裂开。
骨头化成的红光,就隔着丝袜和肌肉,直接钻入了杨程的大腿里面。
“妙啊!”李勇赞叹一声,因为这比人类携带武器方便多了。
在人类打架的时候,还要四处寻找武器,还要带上武器,这太麻烦了。
哪里比得上僵尸,直接就可以从体内取出来。
而且,全身上下,有许多骨头,几乎取之不尽用这不竭。
怪不得,在李勇第一次和那十只僵尸打斗时,他们手中的武器都是骨头。
怪不得那些骨头就算被铁蛋烧掉时,那些僵尸也不会受伤。
还可以自动长出来,这绝对是好东西。
杀掉刘培训之后,李勇也用不到杨程了,就吩咐道:“任务已经完成了,你就回去吧!你自己回去,把空间里面的垃圾,全都带出来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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