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界血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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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一十六章 尸魔(第2页)

死之意,一念亡魂,敌人肝胆俱裂。

可惜,距离我的目标,还太远了,唉……”

他救得了重伤的人,但救不了灰飞烟灭,他杀得死意志不坚定之人,但杀不死磐石铁心。

主宰武道的几个必要条件,大多数人,以为天赋第一,心性其次。

但洛星辰之见,非也,你看看月无双,沧澜,小武,任纤雪,这些天之宠儿,吃饭喝水,都在进步,几乎不用担心境界受阻。

可继续呢?

血脉,在域主境,尚且还有作用,成了神呢?血脉,能证道?

武修到了最后,唯一能依靠的,是坚定不移,一往无前的道心,是意斩苍穹,屠神弑魔挡霸意。

如果不管遇到多厉害的强敌,依旧无畏无惧,才能不断进步。

试问有几个人,能够达到这一步,泰山崩于前,而不变色?

皇凌大陆一朝覆灭,血蝠成神,人心颤裂,谁不心惊?

偏偏洛星辰,一次次,做过这种事,逆天而行。

他在灵图境,挑战过卡穹苍这绝顶半步真神。

他未成域主境,慑服过极寒之眼,虽然依仗了荒神,但他的意志力,何尝不让极寒之眼惊颤?

他后来,又面对冷刃,那种距离证道,都只差一步的邪神。

他挑战的对手,比起年纪,境界,哪一个,会比他低?

可他保证,从来就没怕过。

他的掌纹,几道黑线,五字诅咒,一万年死劫,正是他心比天高的见证。

而魔天,也自认从没怕过谁,可比起洛星辰,少了点斗志,多了几分无拘无束,随心而动的洒脱。

两个人,来自两个时代,各有千秋。

魔天回首往事,感慨道:“一万年前,我的初始天赋,很差劲,差的要命。”

洛星辰目光如炬,同样用一句话概括:“几千年前,我是战族林氏弃之如敝屐的弃儿,他们把我当成孽种,认为我不配,一辈子,难登大雅之堂。”

魔天悲伤道:“我曾在魔族大军帐下横行无忌,不曾怕过,却被人的心冷,伤了情。”

洛星辰坚定道:“小时候,我也觉得无拘无束,做个潇洒的凡人最好。”

他们的话,言之不尽,简简单单,心照不宣。

魔天拥有他自己的天,他就是他,魔者之天。

洛星辰,有他自己的路,诸天星辰,自命生死武尊,不是无法无天,嚣张跋扈,而是一次次伤痕累累之后,不改初衷。

他们两个人,或许,都没把灵界的天道,当回事儿。

两个时代的见证者,也是天道的僭越,逆天者。

如今这两个时代的天赋,差距并不大。

或许冥冥之中,魔天,颓废万载,是在等待他。

魔天,史上第一个十重灵印,开山老祖,别的十重灵印,在他面前,谁敢放肆?

洛星辰,改头换面,一路通天,谁敢在他面前,说自己略懂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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