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界血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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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六十四章 败坏门风的东西(第1页)

在秦阳的坚持下,几人开始选择。

高明提议,女士优先。

因此,3师姐姜凌柔第1个选择。

“我选这朵火焰。”

姜凌柔很快做出了选择,她是修炼火属性力量的。

虽然这朵紫灵冰焰,并非原则意义上的那种寻常火焰。

但,殊途同归。

因此,众人都没有意外。

接下来,所有人都是看向了素雪。

按照规矩,素雪是第2个选择的人。

“我不用了。”

素雪摇摇头,淡然道:“这些东西,对我而言,都不是特别的需求,我保留选择吧。”

“可以!”

众人都没反驳,这次虽然落选。

但在后续的分配之中,是可以获得优先权的。

“那么,接下来由巫师弟吧。”

高明笑看向小胖子示意,在他跟小胖子和常歌之中,小胖子的年纪最小。

作为有原则的2世祖,他很懂得尊老爱幼的。

“嗷!”

小胖子也没推辞,伸手指了指那滴半神遗血:“俺可以拿这个吗?”

“毫无疑问,当然可以!”

高明将半神遗血,递给了小胖子。

秦阳见状,对此并无意外。

小胖子师兄乃是蛮族,蛮族主修肉身,这是自古以来不变的。

而修炼肉身,实则就是修炼气血。

肉身的强大,是脱离不开气血的雄浑的。

这跟妖族修炼血脉,如出1辙。

因此,1滴半神遗血,对蛮族和妖族,都是有着极大的诱惑的。

高质量的血液,是孕育着磅礴的气血的。

1旦吞噬炼化,是可以对炼化者带来莫大裨益的。

增长血气,凝炼血脉,强壮肉身,这是显而易见的。

因此,小胖子会选择半神遗血,秦阳丝毫也不意外。

不只是他,包括常歌、姜凌柔和素雪,都是没有觉得奇怪。

俨然是都已经猜测到了的。

“常兄,你先吧!”

高明抬手,再度示意常歌。

常歌甩开折扇,轻摇了下。

他的目光在半神遗骨和龙鳌王甲之上扫视了下,1时有些犹豫。

“还是高兄弟你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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