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界血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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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十二章 一见钟情(第1页)

烟柳皇都灯光聚集,闪亮无比,照耀在她的侧脸上,让我的眼神有些恍惚,仿佛黄粱一梦。

她安静的坐在吧台的角落,静若处子,脱下了蓝白相间的校服,换上了高贵的白色公主裙,脚上的是一双黑色的绑带式高跟鞋,涂着黑色的指甲油,造成视觉上黑与白的冲击。注意到了我的视线,她也是对我微微一笑,淡雅恬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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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看着她,我的表情有些复杂,谈不上是恨意,就是她对我来说很重要。

想了想,我还是坐在了她的面前,问了一句:“你怎么在这儿?”

看着我,她笑了,并没有说话,只是轻轻握住我的手,然后在我的手心里写了起来。

“我在工作。”

是的,她是林宋。

真没想到会在这里看见她,这让我心脏狠狠抽搐了一下。

人总是会变的,但是我没想到,她的变化会这么彻底。她已经完成了丑小鸭到白天鹅的完美世界,而这些变化,和我一样,走上了一条无法回头的路。

她正面朝我微笑,而我也是得益再次看清她的脸。她画了很浓的烟熏妆,原本干净的面孔变得风尘。从前那朵干净出尘的白莲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被淤泥污染的脏莲花。

“你能在这儿,我为什么不能在这儿?”林宋又朝我笑了一下,在我手里写着。

啪!

听了她的话,我猛地一拍桌子,将林宋面前的酒杯震的摔倒,然后在林宋吃惊的眼神,酒杯咔擦一声掉在地上,摔得粉碎。

酒杯里里猩红的酒液也是洒了一地,挥发进空气中。

“你干什么?”短暂的吃惊后,林宋又用哑语问我。

“谁带你进来的?”我阴沉着脸问。

沉默了一下,林宋又在我手里写:“是我妈,但是是我自己自愿让我妈带进来的。”

“为什么?”这回轮到我惊讶了,她为什么要这么做?

林宋自嘲的笑了一下,在我手里写着:“因为我突然意识到,读书好并没有什么卵用。钱才是最实在的。你也知道,我有一个老鸨妈妈,我妈年轻时也是头牌,所以她也想靠我赚钱。可是真正经历过一次后,我忽然发现这一行赚钱真的很简单。”

“我辍学了,一直在这里上班。”林宋又写道。

“那……你第一次还在吗?”看着林宋写的字,我心头又是狂跳了一下,然后无比紧张的看着她。

不知道为什么,我太怕林宋变成这样了,我想救她,趁这条路她还走得不够深,如果像我一样已经无法回头了,那就真的没办法了。

我一直想林宋过上正常人的生活,远离那些是非生活,就算我们不能在一起,也依然衷心地希望着。

现在,我只有一个愿望,那就是林宋第一次还在。因为我听说,这一行处女很稀少,如果缺钱的女孩,一般都会把自己的初夜高价卖出去。而这种女人,让我觉得十分的肮脏,她们玉臂千人枕,朱唇万人尝,碰一下我都觉得恶心。

我不想林宋也变成这样的女人,只要林宋第一次还在,我就可以救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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