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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朗,下来吃饭,你哥回来了。”陈姨上楼喊陆朗吃饭,陆朗黑着一张脸离开窗边。
陆朗早就饿了,要是平常早就让陈姨把饭送进他屋里。然而一想到待会得和哥哥吃饭,陆朗便不情愿下楼,磨蹭了好久才下楼去。
到了饭厅,陆严已经开始吃饭了,见陆朗来了看也没看陆朗一眼。
他家平常吃饭用圆桌,陆朗挑了个既离陆严远,又不是正对面的位置坐下来,也不打一声招呼便吃了起来。
餐桌上气氛诡异,陆严面前放在一台平板,陆朗则边吃边玩手机,两人各吃各的毫无互动,就像是在饭馆吃饭时不得不并桌的两个人。
今天陈姨做了八菜一汤,陆朗挺喜欢其中一道红焖羊肉。那羊肉炖得又软又烂,没有羊肉特有的腥膻味,放入口中便软软浓浓地化开,就连红萝卜也十分入味,吃起来特别美。
陆朗夹过一次后便想再夹,他见那道菜在陆严面前,便转了桌上的圆盘将羊肉转到自己面前,伸出筷子准备夹肉。可当他的筷子才刚碰到肉,面前的菜便转到一边去了。
一抬头,只见陆严边盯着平板看,边把一条鱼转到自己面前。
“……”要是和朋友出去吃饭遇到这种事,陆朗肯定要骂人了。然而现在这人是他哥,他只是露出一个不耐烦的表情,在陆严伸出筷子的同时把羊肉转回自己面前。
陆严一筷子夹空,视线从平板上移开,毫无波澜地看向陆朗。陆朗不甘示弱看了回去,两兄弟四目相交。
“想吃就夹,看着我干什么?”陆严说罢又看向平板。
陆朗也不客气,夹了几大块羊肉,一声不吭地吃了起来。
在那个年代,陆朗的妈妈算是生得很晚。她在二十九岁那年生下大儿子陆严,又在四十岁那年生下小儿子陆朗,两兄弟相差十一岁。
陆朗对哥哥最早的印象,是他从床上蹦下来直接脸着地时,坐在一旁看书的哥哥面无表情地抬头看着他,要他自己站起来,说完又低头看书。
那次他在眉骨上缝了两针,那年他五岁。
哥哥十六岁时便出国念书了,一直到大学毕业后才回国接管自家公司。那段时间里陆朗只有在寒暑假时才能看见他,他留给陆朗的印象只有那张不苟言笑的脸,还有冷漠的语气。
然而陆朗还是怕他,因为他哥那模范生形象的背后,是和他一样的暴力基因,一言不合便能把他按着打,十一岁的年龄差距注定那时的他永远打不过哥哥。
当然,如今二十八岁的陆严不再靠揍人镇压陆朗,自从他接管了家中的经济大权,而陆父陆母又早早退休、开始满世界地玩之后,他便成了一家之主,用金钱来对付陆朗。
十四岁那年有过一次被陆严断了零花钱加上禁足两个月后,陆朗承认自己真的怕了陆严这人。
陆朗不明白陆严心里的想法,他只觉得他哥不想要他这个弟弟,给他大把的零花钱、花大把的钞票把他塞进重点中学并不是想他出人头地,只是想要他别给自己添麻烦。
就像当初父母也打算将他送到国外读书,他语言也学了,申请也做了,最后他哥一句“陆朗去到国外会吸。毒”便否决了他所有的努力,也让他大概猜到了自己在哥哥心中是一个最顽劣低下、毫无希望的人。
而这也是为何他讨厌陆严的原因。
看着面前即使在家吃饭也穿着衬衫,拘谨而古板的男人,陆朗只觉得烦躁非常。
城市的另一头,有两个人挤在狭小的客厅中那勉强分成厨房的角落里。
“啾啾大厨!今天煮什么!”小卷毛道。
“今天包饺子,大厨负责擀面皮,咩宝学徒负责切菜剁肉。”微卷毛道。
“收到!”
苑成蹊难得能在家吃晚饭,苑晓阳便向奶茶店调了班,专门陪舅舅吃饭。
苑成蹊的兴趣是做饭,未来的目标也是开间自己的餐厅,因此现在他的工作既有在厨房做事、亦有当服务生,算是为将来累积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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