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界血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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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去镇里(第1页)

中午的时候,大舅夫妇和表妹蓉蓉回家。相比其它三个舅舅,当过兵的大舅要耿直些,也是冯一平最喜欢的一个舅舅。记得小时候,他经常朝外公家跑,因为外公家有四个舅舅,很好玩,最喜欢的也是大舅。大舅退伍回来,给他带了军帽上五角星,还有几发去掉火药的子弹,这当时的小孩子来说,是稀罕玩意。

不过大舅也成家最早,大就成家后,他就不好再粘在大舅身后。

平时外公是单独开火,今天中午大家一起吃。舅舅去称了点肉,舅妈烧了鸡蛋面,因为面不顶饿,又煎了葱油饼。

下午,舅舅他们还是要去山上,依然把小儿子丢给外公。

哪怕是跟外公,这要钱的话还是很难说出口,踌躇良久,冯一平还是斟酌着说了。

梅建中很是意外,一个小学刚毕业的孩子,讲个长点的故事,都不一定能讲清楚,何况是写故事?

看到冯一平拿出来那一叠作业本做的稿纸,上面密密麻麻的都是字时,他才有些相信。

从抽屉里翻出老花镜,他从头细细的看起来。

瑞瑞这时也玩得累了,冯一平把他抱在怀里,慢慢轻轻的在他背上拍打着,小家伙一会就睡着了。

花了一个多小时,梅建中才仔细的把小说看完。他没有什么文学造诣,因此说不出好还是不好,但至少,这个故事是讲的通的。虽然故事里说的是西北的农村,但西北的农村也好,中部的农村也好,这时都是贫困的农村,故事里的很多事,在身边都能找到影子。

至于杂志会不会登外孙的作品,他心里是没谱的。但是,外孙小小年纪,为了减轻家里的负担,做出这样的努力,是很值得表扬。即使不能被杂志发表,也就当给孩子买个梦吧。

同时,冯一平小小年纪,小学刚毕业,就能写出几万字的小说,也让梅建中很骄傲,他想到的是,这孩子,有这份心力,将来读书一定能有出息。

他摘下眼镜,把稿纸叠好,怕吵醒孙子,低声说,“一平,你做这些,很用心,也很不容易,外公很高兴。明天早上,我们就去镇里,不用担心钱,这些钱,外公还是有的。”

这虽是冯一平意料中的事,但他还是很高兴,如果外公都不同意,父母那里就更难同意。

他想说些感谢的话,但在农村,感情都比较内敛,说的太过正式,反而觉得假,他就说,“我年纪小,家里困难我帮不上忙,反而上学还要花钱,所以才想到写些东西,万一被看中了呢,多少也能帮爸妈分担一些。家里的情况你知道,本来就没钱,所以,我只能找你。”

越看外孙,梅建中越爱,他满脸笑容的说,“你小小年纪,能想这么多就很不错。外公也是你的亲人,以后遇到麻烦,不好找你爸妈的,就来跟我说。”

第二天,外公从衣柜顶上的小箱子里,翻出手绢包着的五十块钱,和大舅说了一声,祖孙两个就朝镇上走去。

大舅虽然有些疑惑,没事去镇上干什么?也没细问,只问要不要骑车送他们,但是两个人,他一辆车也不好带,只好作罢。

蓉蓉还好,瑞瑞哭着闹着要跟着,可是来回几十里路,一老一少抱着他这样的一个好动的小家伙,是很吃力的。梅建中蹲在地上,又是许诺给他买糖,又是买手枪的,瑞瑞才止住哭。

可是他们前脚刚踏出家门,瑞瑞就又哭闹起来,舅妈一把抱过去,枕在大腿上,对着屁股“啪啪”两巴掌,“哭什么哭,又不听话是吧!”

小家伙哭的声调更高了,冯一平两人只得加快脚步。

虽然靠着省道,可经过的都是长途班车,还有货车,到镇上本来就没有车,现在这个时候,也还没有私人买三轮车或者面包车拉客,以前是走,现在是骑自行车的多。

公路重新矫正过,原来的路,是靠着河的,现在一些弯的地方,被尽量拉直。祖孙俩是走着去,靠着河风景还好,也凉快些,在那些改过的地方,外公还带着他走河边的老路,也许,对外公来说,这些老路更熟悉,更亲切吧!

五里坳镇是一个很繁华的镇。她原来只是一个镇,现在周边的四个乡,全部被精简合并到五里坳,所以即使在县里,也算一个大镇,在二十多年后,她的地价不比县城低。

原本的五里坳镇,虽然靠着省道,但房子都集中在公路的一边,而且离着路还有上百米的空隙。现在路两边都建满了房子,新修的百货大楼也在路边,还有农贸市场,集贸市场,所以,省道就成了五里坳镇的主街,迅速取代了原来镇上老街的商业功能。

除了各色商店,公路的两边,摆满了各种小摊,不过此时正值盛夏,又是中午,街上的人不多,小贩们也昏昏欲睡。

要是碰上过年过节的时候,那才叫一个热闹,那才叫一个挤!北京的王府井、动批算什么!上海的南京路、城隍庙又如何,一定是甘拜下风!

小贩们站着马路做生意,摊子一家挨一家,买东西的人摩肩接踵,一个跟一个,机动车非机动车,也只能小心翼翼的从这里走,你不要说70码,有能耐你飙个7码试试?

张彦第一次和冯一平回家过年,车一进镇,就只能龟速,感觉不是车在走,而是周围的人抬着车在走。张彦当时感叹,“我在温州听刘德华的演唱会时,以为那个体育馆的人口密度是最大的,现在看来,是拍马不及啊!”

新华书店在镇的最东边,靠着车站,就一间门面,而且还不是开架陈列,所有的东西,都放在柜台和靠墙的柜子里。

在小时的冯一平眼里,这里不是一般的地方,他的招牌是毛主席写的,卖的都是书,文具之类,都是和知识联系在一起的,而且,这里的东西,概不讲价。对小时候的冯一平而言,这不只是书店,而是相当于殿堂之类的存在。

当然,对于现在的这个冯一平而言,见惯了更大、更豪华的书城,这间店就简陋的很。

柜台后面坐着一个穿蓝色短袖,头发花白的中年人,手里拿着本书在看,听见响声,抬起头来,看见外公和冯一平,笑着打招呼,“来了,叔,这个是你孙子?”

哪怕是新华书店这样的国企,因为在镇上,员工也都是附近的人,拐三弯四的都是熟人,因此,至少在镇上的这些国企员工,对顾客的态度,完全不像县市里的那些同行。一时怠慢了谁,搞不好隔天父母亲戚朋友就会找你,你不客气对待的那个人是我的谁谁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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