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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洛伦市后,没过多久,天就亮了。
晨曦洒照在这座繁华大都市里……
在罗军的印象里,洛杉矶很早之前就很繁华,但后来的样子,也没有太大的改变。反而随着时间越久,建筑越显陈旧。
徐芸问罗军想吃点什么,罗军说道:“随便!”不想多说,言多必失嘛!徐芸就带着众人找了一家快餐厅,进去之后点了一些餐,众人就吃了起来。
罗军吃的是一份牛肉芝士三明治,加上奶油蘑菇汤,还有一个烤的脆脆的大面包。面包粘上黄油,吃起来味道很是不错。利国的美食和大夏国的中餐是截然不同的,利国的美食充满了满满的热量,各种奶香和甜,吃起来的确是好吃,但也很容易腻。和国内的麻辣鲜香则是形成鲜明的对比!
吃惯了中餐的人,偶尔吃顿利国餐,倒也很不错。但吃惯了利国餐的利国人,有时候就不是很能适应中餐。中餐这种食物,一旦真正爱上,就再也无法回头。
利国多胖子……如果不胖,那一定是爱锻炼,那么这人就会很壮。
吃完一顿早餐后,罗军感到无比的满足。
他在这个地方,有种享受自由的感觉。之后,他就对徐芸说道:“芸姐,我要一个人去逛逛了。”
“一个人去逛?”徐芸吃了一惊,道:“你又不认识什么字,来这里也不熟悉,走丢了怎么办?”
罗军道:“怎么可能走丢,我之前来的时候就和霜姐打过招呼了,这里到处都是自由的味道啊!”
徐芸说道:“你现在还是个黑户呢,出去之后,警察拿你一盘问,你就出不来了。”
罗军道:“我没那么傻,反正我得一个人四处逛逛。”
说完之后,干脆就跟秦云霜打了个电话。秦云霜也担心罗军会走丢,罗军颇感无语,暗道,老子在宇宙虫洞中都穿梭过,银河系外都去过……特么的在个地球上会走丢?走丢你妹啊!
罗军坚持要自己去逛,并说秦云霜之前答应过了。
秦云霜无奈,只得应了下来!罗军得到了许可,便非常开心的跑掉了。
徐芸千叮万嘱,要罗军遇到问题,马上打电话联系,罗军也应了下来。
离开了徐芸等人的视线之后,罗军并没有立刻就得意忘形。他先跑到卖衣服的专卖店里,买了几身衣服。其实也没必要买的,但做为一个手上有十五万美金的少年,刚到大都市,怎么会不放肆消费呢?
当然,罗军手上也没拿那么多现金,只带了一万,却也不少了。
买了衣服之后,罗军凝神感应四周,确定没被人监视,如此才稍稍放下心来。
他之后又走了几个地方,买了面罩,并买了十来件蓬松的衣服。这些衣服穿在身上,外人就看不出他的身材来。
在隐蔽的地方,换上蓬松的衣服。并戴上了面罩……
做完这些之后,就先去当年露丝待的破房子里看了一看,果然,露丝并不在这里。
这在罗军的预料之中。
现在的露丝才十六岁左右,而自己遇到露丝的时候,则是在九年之后……
所以,露丝不在这里,是理所当然的。
罗军并没有灰心,找了个隐蔽之地,盘膝打坐,耐心等待天黑!
很多事情,白天是不方便做的。
天很快就黑了,罗军立刻起身出了巷子,然后拦了一辆出租车。
他在出租车上的时候,也是戴着面罩。
虽然有些怪异,但利国在这方面还是很包容的,那黑人司机便也见怪不怪。罗军掏出一百美元递给司机,黑人司机见到一百美元,顿时大喜,但又疑惑。
罗军用流利的英文说道:“带我去洛伦市最好玩的地方,美女要够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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