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界血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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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一章 金风玉露一相逢(第1页)

陵州城,

北地多荒凉,土地贫瘠,然而陵州土地之肥沃,却是能与江南一较高下。

其中胭脂郡更是以盛产美人而闻名于整个陵州。其他临近胭脂郡的别郡年轻后生,若是谁能有幸娶上一位胭脂郡的水灵娘们儿,那可是一辈子都能扬眉吐气的天大喜事。

胭脂郡多豪阀勋贵,名门望族不计其数。豪门之中,又是以陆家和杨家为首。

北地多寒气,此时已是深秋,灯火通明的杨家宅院里,杨家家主杨成林披了一件名贵的貂皮大衣,正襟危坐在一张上等的黄花梨木太师椅上,借着烛光,正反复看着一封书信。

良久,杨成林右手捏起书信一角,将其放在烛火上点燃,直到火苗即将碰到手指的时候,才松开右手。

纸页落地,只留满地灰烬。

低声对侍立在旁的管家杨武吩咐了几句之后,杨武行礼告退,书房里又只剩下杨成林一人。

他刚刚得到消息,一个月前离家出走的幼女此刻居然去了荆州……

揉了揉眉头,杨成林无奈苦笑:“这妮子也忒不让人省心了。”

杨家家主的幼女杨应惜,打小便是闻名整个陵州的才女,其九岁时作的《云中雁》一诗,曾在整个陵州文坛引起巨大轰动,更是被当下的陵州文坛巨擘宋老夫子点评为女中才子。

只是杨成林只有这一个女儿,自然是将这个小女儿奉为掌上明珠,平时可以说是对其极为宠溺,这也就养成了杨应惜略显叛逆的性子。这不,一个月前趁着他前往幽州塞北城的空当,就偷偷的溜到了荆州。

……

驰来北马多娇气。

就在林修入城后不久,有两骑便在驿道上策马奔腾而去,那马背上的两人看上去都是丰姿神朗的俊逸年轻人,自然又是引来路人的不断惊叹。

到了城门口,二人翻身下马,其中一个稍稍显得更魁梧一些的年轻人,牵着马靠近另一位更加俊逸的年轻公子哥。

魁梧年轻人看着眼前的雄城,一双有神的大眼里满是好奇,脑袋往俊逸年轻人那里凑了凑:“小姐,咱们出了陵州,便是一路往这荆州而来,到底有什么事情啊?”

手拿折扇的俊逸公子哥合上那把在天水王朝能价值百金的象牙扇,旋即轻轻拍在魁梧年轻人的脑门上。

“小云,和你说过多少遍了,不能叫我小姐,要叫我少爷!”俊逸公子哥瞪了魁梧年轻人一眼,语气却是有些无奈。

这年轻公子哥正是从陵州城离家出走的杨家明珠杨应惜,而那稍稍魁梧一些的年轻人则是她的贴身丫鬟小云。

也不知道杨应惜是从哪里听说的什么女子行走江湖最好是能改头换面一下,若是能够男扮女装,就更方便行事。

所以从离了胭脂郡地界之后,两人便置换了现在的这身行头,不过她们两个运气倒是挺好,一路上连一伙盗贼响马都不曾碰到,就这样顺顺当当的来到了荆州。

“我在胭脂郡的时候,就经常听人提起荆州仙子苏尤己的艳名,说是什么姿色天下无人能出其左右,这次出门,就想过来看看她是否名副其实罢了。”杨应惜一脸正色。

说到这里,小云如何还能不明白?这是自家小姐起了争强好胜的心思啊。俗话说女子善妒还真没错,这两人离了数千里,都能引得自家小姐不惜跋山涉水来一探那苏尤己的庐山真面目。

不过,小云可不会认为杨应惜会不如那苏家仙子,她打小便是和杨应惜一起长大,二人名义上虽是主仆,可实际上却情似姐妹。那么多年来,杨应惜每次名动天水王朝北方,她可都是头一个见证人。不提文采,单是相貌,杨应惜那也是在北地出了名的沉鱼落雁。

就在小云还要说些什么的时候,却见杨应惜已经再次跃上马背,动作行云流水,不知底细的人,说不定就真的将其当作是江湖上的年轻俊彦了。

小云只得跟着爬上马背,随后两人便是放缓马速,开始在荆州城里走马观花起来。

要说这杨应惜,那也是一个奇女子,虽说出生于胭脂郡的豪门世家,可在其身上竟是看不到半点富家千金的骄纵之气。甚至于有传言说,这位身负天大才气的女子,在十岁时,就主动跟身为胭脂郡主管的杨成林要求学剑。

杨成林拗不过自己宝贝女儿的软磨硬泡,就请了一位在陵州还有些名气的年老剑客到府上来教其习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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