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界血歌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360章 抓住你了(第1页)

吴宇晨看得有趣,莫明的肉身,已经淬炼得相当不错了,无论是力量还是抗打击力,都远超同境界修士,但这李鲁克竟然也还不错,尤其是这骤然出现的符文挺稀奇的,竟然能够提升他肉体的强度?

莫非,这便是李鲁克当年所抢的宝物?

吴宇晨的千机引细细甄别了一番,倒是将其解析了出来,这样的符文,对自己的阵法一道,还是有几分帮助的,

“好了,别磨蹭了。”

吴宇晨自然能够看得出来,莫明是控制着自己的爆发力,造成菜鸡互啄的架势来,看起来这貌似能够提升点战斗经验,但实际上没个卵用,所以吴宇晨便出声提醒。

“好!”

莫明猛的扑上去,作势挥拳,趁着李鲁克举棒抵挡的时候,他的身形却是忽然一闪,做出了远不符他身形的灵活动作来,直接伸脚将李鲁克绊倒,而他则是欺身而上,拳锋冲着他的下巴重重抡起。

咔嚓!

李鲁克被这一击轰中,眼珠子顿时都凸了起来,相比起刚才的攻击,这一下重了也不知道有没十倍,他被打得高高飞起,又重重落下,想要起身,可挣扎着抬起半个身子,整个人却直接倒在地上,七窍有鲜血汩汩流出。

“李鲁克……死了!”

半晌的沉默之后,有人大叫出声,不过并没有人逃跑,而是尽皆将目光落在莫明身上,倒看得莫明有些皱眉:“他们干什么?想打架吗?”

孙小米翻了个白眼,道:“凌月沙漠强者为尊,你杀了他们的头,你就是他们的头了,只要你的实力永远比他们以及比你的对手强,他们会比狗还乖巧听话。”

莫明无语,这样的手下,有什么意义?

李鲁克的豪宅,远比看上去的要难看得多,吴宇晨也是无语至极,修仙都修出了灵海,竟然还以金银作为主要装饰,走进其中,到处都闪闪发光,他当他自己是行走的巨龙吗?

无力吐槽这种迷之审美。

吴宇晨于是干脆将目光落在窗外,而莫明则是数着今日从那些人身上缴获的元石,这一整片绿洲,连带着李鲁克的宝库,合起来竟然只有一千多点,差点没让他怀疑人生。

这些人,比自己还要穷啊!

一身洛丽塔装扮的孙小米又想翻白眼了,这不是很正常吗?

凌月沙漠本就资源匮乏,而且个个都是贪图享乐之人,毕竟大家都是将脑袋提在腰带上的,指不定哪天就得挂了,还存那么多元石做什么?

不怕便宜别人吗?

肯定是今朝有酒今朝醉啊!

真的等到穷得没办法了,那便出去再抢一波便是了!

说不准运气好遇上肥羊了呢?

窗外便是月流溪,这条小溪乃是地下水渗透出来的,灌溉了一方水土,在月光照耀之下,竟然波光粼粼,颇有几分意境,吴宇晨一向是动极思静,静久复动,这一次闭关出来,本来是想着再搅动下风云,大杀四方,却不想这一路而来,遇到的都只是菜鸡,都是莫明出的手。

而此刻,这黄沙包拢的荒野溪流,让他心中充满着一种平静。

热门小说推荐
原来我是修仙大佬

原来我是修仙大佬

仙道缥缈,仙踪难觅。李念凡以凡人之躯降临修仙世界,得知修仙无望后只想安稳度日。却不知他收养的一条狗,因为看他写诗作画,成为一代妖王,镇压一方世界。他屋后栽种的树木,因为听他弹琴奏曲,成为世界之树,撑起天地桥梁。他遇到的一个路人,因为受他随口点化,成为仙道圣人,引领一个时代。回首时原来那位一直缠着他要字画的书生是仙界画圣,那位棋艺很烂的老头是仙界棋圣,那位每天晚上来听曲的美女是仙界第一圣女...

田间宠妻日常:带着空间混七零

田间宠妻日常:带着空间混七零

现代女孩赵芳儿一朝穿越到七十年代,什么?吃不饱,睡不好,买个东西要钱还要票,连出门都要介绍信?!幸好空间在手,钱票?古董?全跑不了,再迎娶一个高富帅,嗯谁说穿越不好?明明这日子美的不得了...

总裁的天价穷妻

总裁的天价穷妻

都说婚姻要门当户对,堂堂帝国总裁怎么娶了个穷妻?冷傲低调的温庭域vs市井小民顾念念。他是a市最有权势的男人,而她只是普通得扔到大街就再也找不到的女孩。他们的结合让所有人都目瞪口呆。他把她宠得上天入地,让所有人都艳羡嫉妒。所有人都说温庭域只是玩玩,总有天会把顾念念给像扔垃圾一样扔了。然而婚后,他将她从一个平凡的小市民...

从灵气复苏到末法时代

从灵气复苏到末法时代

身在灵气复苏的武道时代,却拥有了去往修仙世界的能力!苦于没有习武资质的方正表示不练武了。我修仙!!!什么?修仙世界已近末法,灵气稀缺?天材地宝匮乏?能自如穿梭两界的方正表示,我们这旮沓刚灵气复苏,一切都不是问题。反派救命,有人作弊啊,修仙的欺负我们练武的,还有没有天理了?PS已有精品作品无限之配角的逆袭...

茅山后裔

茅山后裔

我是一个灾星,刚出生就克死了奶奶,爷爷以前是个道士,为我逆天改命,却在我二十岁生日那天离奇死亡。临死前,他将一本名为登真隐诀的小黄书交给了我,却让我四年后才能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