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界血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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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四十二章 强势(第1页)

葬花公子,林云是也!

其实不用自报名讳,当林云取下斗笠的瞬间,墨焱三人便立刻将其认了出来。

如今这苍龙区域,几乎没有谁不知道这林云的名字,他就像是横空出世的黑马,如彗星般强势崛起。

自他斩杀孔煊后,风头一时无二,名震苍龙区域。

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可以说除了苍龙榜上那七大巨头外,眼下这苍龙区域,就属林云锋芒最盛。

墨焱脸色变幻不停,眼见对方轻松斩杀两人,早就料到对方不是什么无名之辈。可万没料到,对方会是林云。

“葬花公子,果然名不虚传。”

墨焱沉吟片刻,出言道:“不过……这金丝魔猿终究是我发现的,也是我等辛苦斩杀的。你横插一脚,强行夺取,未免太不讲理了吧。”

剑匣上,林云闻言稍稍一愣,旋即哑然失笑。

倒是首次听到高等界域的人要和自己讲道理,这还真是稀罕事。

要知道以往,这高等界域的人看见他,就和看见蝼蚁一般。火羽城遗迹中,死在高等界域翘楚手中的人,数量可不要太多。

这帮人的秉性林云早已知晓,目中无人,欺软怕硬,对手若同为高等界域明显会区别对待。

若是下等界域的人嘛,哪里会有半句废话,杀了也就杀了。

“太阳还真从西边出来了。”

林云嗤笑一声,并未掩饰心中的嘲弄之色。

若对方是中等界域的人,只要不算太过分,林云必然不至于横插一脚。可若是高等界域嘛,那他动起手来,还真是半点心里负担都没有。

讲道理?

当日封无忌要杀他之时,可没打算和他讲什么道理,血骨界域追杀他之时,又是何等嚣张。

他声名不显时,没人愿意和他讲道理,只是将他当做蝼蚁一般的存在。等他名震苍龙时,再来和他讲道理,林云心里也是呵呵了。

这通天之路,本就弱肉强食。

即便林云最卑微之时,也从未奢求对手给自己讲什么道理,这尊严靠的是手中之剑,杀出来的!

瞧见林云脸上毫无掩饰的嘲弄,墨焱三人脸色彻底变了,知道今日之事是没法善了。

气氛在瞬间变得森寒起来,剑拔弩张中,有可怕的气势在暗中交锋。

“给脸不要脸!你还真当我看得起你不成,一个下等结界域的跳梁小丑罢了。”

墨焱眼中闪过抹怒火,沉声道:“你要送死我成全你便是了,反正你这人头也是值钱的很,动手!”

三人经验老道,说话之间都在暗中蓄势,这一下撕破脸当即就爆发出惊人无比的威压。

“嘿嘿,葬花公子吗?我倒想知道,在我的灵阵之下,你的剑威能发挥出几成实力……”

穆子易冷然一笑,对方虽说名声很响,可他们三人联手金丝魔猿都得死。

岂会真的忌惮林云,谈不拢杀了就是。

墨焱说的很对,这林云的人头可是相当值钱的,不说血骨界域的通缉令。光是他身上的日曜之灵,还有那柄疑似为上品道兵的利剑,可都是价值连城的宝贝。

诱人的很!

可他眼中刚刚浮现出些许贪婪之色,还来不及动手,一道黑影突然出现。瞬间就有凌冽的寒芒渗透进体内,让其浑身寒毛倒竖,感受到了极端可怕的危险气息。

危机之时,穆子易处变不惊,一道道灵纹勾连在身前。

咔擦!

可那黑影掏出并匕首,轻轻一划,他面前勾连起来的一幅又一幅灵图尽数被斩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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