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界血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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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七十一章 听说你要问剑(第3页)

裴钱使劲攥着土狗嘴巴不松手,她瞪大眼睛,“不说话就是不服气喽?谁给你的狗胆?!”

它一动不敢动。

裴钱手腕一拧,狗头跟着扭转起来,土狗立即呜咽起来,裴钱气呼呼道:“说,是不是又背着我去欺负小镇上的大白鹅了?不然为何我只要每次带上你,它们见着了就跑?你知不知道,什么叫拳高莫出?!气死我了,跟着我混了这么久江湖,半点不学好。”

那条土狗估计想死的心都有了。

当年是谁骑着一只大白鹅在小巷子乱窜?

裴钱好不容易放过了土狗,松开手,站起身,拍拍手,突然她使劲眨了眨眼睛,伸手揉着。

上次在骑龙巷吃过师父递过来的那颗珠子后,就经常这样,双眼发酸,倒是不疼,就是有些心烦,害她好几次抄书的时候,一个眨眼,笔画就歪斜了,没写得工整,就得重新写过,这是师父为数不多的规矩之一,她一直照做,哪怕如今已经没人管她的抄书了。

而且她偶尔望向写满字的纸面,总觉得有些字会动,只是当她定睛一看,又很正常,一个一个字规规矩矩躺在纸上。

裴钱打算借着之后带宝瓶姐姐去落魄山的机会,问一问成天在山上游手好闲的朱老厨子,反正他什么都懂,实在不行,就问问山神老爷魏檗,再不行,唉,就只能去竹楼二楼那座龙潭虎穴,请教那个一言不合就要教她拳法的老先生了,老先生不就是仗着岁数大,气力比师父多几斤几两而已,懂什么拳法?能有她师父懂吗?老头儿懂个屁嘞!

裴钱开始大摇大摆走向小镇,仰着脑袋不看路,高高挺起胸膛,大声道:“走路嚣张,敌人心慌!疯魔剑法,绝世无双!若是朋友,宰了土狗,我吃肉来你喝汤!”

那条土狗夹着尾巴,乖乖跟在裴大女侠身后。

————

小镇愈发热闹,因为来了许多说着一洲雅言的大隋书院学子。

李槐带着刘观和马濂去了自家宅子,破落不堪,刘观还好,本就是寒苦出身,只是看得马濂目瞪口呆,他见过穷的,却没见过这么家徒四壁的,李槐却毫不在意,掏出钥匙开了门,带着他们去挑水打扫屋子,小镇自然不止铁锁井一口水井,附近就有,只是都不如铁锁井的井水甘甜而已,李槐娘亲在家里遇上好事、或是听说谁家有不好事情的时候,才会走远路,去那边挑水,跟杏花巷马婆婆、泥瓶巷顾氏寡妇在内一大帮婆娘,过招切磋。

刘观是个懒鬼,不愿动,说他来烧火起灶负责做饭,李槐就带着马濂去挑水,结果马濂那细皮嫩肉的肩头,苦不堪言,看得水井旁的女子笑话不已,容貌清秀的马濂满脸涨红。

李宝瓶到了小镇,先回了趟家,娘亲的眼泪就没停过,李宝瓶也没忍住。

李宝瓶离开了福禄街,去那条骑龙巷,熟稔得很,如今变成小师叔的那两家铺子,当年本就是那个羊角辫儿的祖传产业,李宝瓶小时候没少去,何况李宝瓶在小镇内外从小跑到大,大街小巷,闭着眼睛都能逛下来。只是这次走得慢,不再风风火火了。果然在压岁铺子那边看到了坐在板凳上苦等自己的裴钱,李宝瓶这才加快步子,在铺子待了一会儿,就和裴钱去泥瓶巷,发现小师叔的祖宅干干净净,都不用打扫,李宝瓶就带着裴钱回福禄街。

裴钱蹲在那口小水池旁边,瞪大眼睛看看石子,看看据说养在里边很多年了的金色过山鲫,是小师叔当年送给她的,以及更久的一只金色小螃蟹,则是宝瓶姐姐自己抓的,其实事情的真相,准确说来,是红棉袄小姑娘当年给它夹了手指,一路流着眼泪跑回家,给大哥李希圣掰开螃蟹的钳子。

裴钱看了半天,那两个小家伙,不太给面子,躲起来不见人。

小水池是李宝瓶当年很小的时候一力打造而成,石子都是她亲自去溪水里捡来的,只捡花花绿绿好看的,一次次蚂蚁搬家,费了很大劲,先堆在墙角那边,成了一座小山,才有后来的这座水池,如今那些作为“开国功勋”的石子,大多已经褪色,没了光泽和异象,但是还有不少大小不一的石子,依旧晶莹剔透,在阳光映照下,光华流转,灵气盎然。

林守一去了趟窑务督造衙署,故地重游,小时候他经常在这边游玩。

林家是小镇的大族,却不在四大姓十大族之列,而且林家人也很不出名,不太喜欢与街坊邻居打交道,就像林守一父亲,就只是督造衙署品秩不高的官吏而已,在当时小镇唯一衙门当差的时候,搬迁离开骊珠洞天之前,先后辅佐过三任窑务督造官,但是好像谁都没有要提拔他的意思。

林家迁往大骊京城,可老宅子还在,没有卖,但是只剩下了几个老仆。

林守一对于家族,自打懂事起,就没什么大的念想。

家族对他,似乎也是如此。

两看相厌。

哪怕如今林守一在书院的事迹,已经陆陆续续传入大骊,家族好像依旧无动于衷。

林守一不觉得奇怪,父亲历来如此,只要是父亲认定的事情,旁人的言行,只要不合他的心意,便都是错的。而娘亲在父子之间,永远只会站在自己丈夫那边,看待自己儿子的眼神,从来都是冷冷清清的,就像看待一个只是帮着她留在林家的人,不是外人,也不是什么亲人,反正不像是一个娘亲对待自己的亲生骨肉,客客气气,藏着疏远。

林守一认得那些父亲当年的衙署同僚,主动拜访了他们,聊得不多,实在是没什么好聊的,而且与人热络寒暄,从来不是林守一的长项。

据说今天的督造官大人又出门溜达去了,按照衙署胥吏的说法,不用怀疑,曹大人就是喝酒去了。

林守一难免有些奇怪,好像无论官员还是胥吏,聊起那个他们本该小心措辞的督造官,一个比一个笑脸由心,言语随意。

刚好于禄带着谢谢,去了那栋曹氏祖宅,当年于禄和谢谢身份各自败露后,就都被带到了这里,与那个名为崔赐的俊美少年,一起给少年容貌的国师崔瀺当奴仆。

大骊上柱国曹氏的嫡孙,也就是如今龙泉郡的曹督造,如今就住在这边。

今天喝酒上头了,曹大人干脆就不去衙署,在那儿他官最大,点个屁的卯。他拎着一只空酒壶,满身酒气,摇摇晃晃返回祖宅,打算眯一会儿,路上遇见了人,打招呼,称呼都不差,无论男女老幼,都很熟,见着了一个穿着开裆裤的小屁孩,还一脚轻轻踹过去,小孩子也不怕他这个当大官的,追着他狂吐口水,曹大人一边跑一边躲,街上妇人女子们见怪不怪,望向那个年轻官员,俱是笑颜。

这位曹大人好不容易摆脱那个小王八蛋的纠缠,刚好在半路碰到了于禄和谢谢,不知是认出还是猜出的两人身份,风流倜傥醉悠悠的曹大人问于禄喝不喝酒,于禄说能喝一点,曹大人晃了晃空荡荡的酒壶,便丢了钥匙给于禄,转头跑向酒铺,于禄无可奈何,谢谢问道:“这种人真会是曹氏的未来家主?”

于禄笑道:“这样才能是吧。”

谢谢冷哼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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