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界血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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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3章 吃早餐四合院迎元老(第1页)

国府燕城。

不管你爱不爱,它一如既往的是历史的尘埃。

这个集政经历史、文贸科技与一体的炎夏中心,它从来都是璀璨闪耀的存在。

凌晨,秦楚歌和林欢落地燕城。

荔月的燕城,哪怕是月初,也早早热成了蒸笼。

秦楚歌来燕城的机会很少很少,匆匆两次。

一次是探望生了重病的大海帅,一次是途径此地征调将士。

仅这两次,大抵连道路都没摸清的节奏!

所以,当出了机场,林欢问秦楚歌去哪住的时候,他只能尴尬的摸了摸鼻头。

而后,他说出了唯一记住的一处地方,百花胡同。

胡同有一座四合院,他没去住过,却是皇家奖赏给他的。

一直以来,都是大海帅找人打理,秦楚歌收到过宅院的钥匙。

这次来燕城,他就把钥匙带在了身上。

一听是燕城老胡同的宅院,上了出租车,林欢就乐了。

“我滴小秦秦厉害了,在这燕城竟然有一栋四合院!”

“妥妥的土豪啊!”

林欢嘿嘿一笑。

的哥握着方向盘的手一抖,透过车镜看了眼后排甜蜜的青年,燕城的哥侃大山的本事就露出来了。

“瞧恁两位气质不凡,属实的官家子弟吧!”

的哥笑着问道。

“师傅别问,说出来吓着您嘞!”

林欢打趣说道。

“没有的事儿,咱这燕城的哥,南来的北往的,什么大少没拉过?”

“就这地儿,一砖头丢出去,保准儿砸出来一片富家子弟。”

“您两位且看这路上的小汽车牌牌,阿波吃的和皮蛋,它是很有讲头的……”

的哥打开了话匣子,侃侃而谈。

这一路上,秦楚歌和林欢听得是津津有味。

夜色下的燕城,明灯照亮,不夜之城。

的哥不知,百花胡同不知。

这个夜,它迎来了一尊贤王魁首!

……

一早,秦楚歌不舍得叫醒林欢,早六点出门,拎回来了早餐。

热气腾腾的炒肝,焦圈豆汁儿,糖油饼,还有豆面素丸子。

这些独具特色的早餐小吃,让林欢再没有心思酣睡,睁着朦胧的眼睛就吃上了,浑然不顾早晨还未梳洗的邋遢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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