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界血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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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往事不必提(第1页)

那晚下班之后已经是凌晨了,天上飘了一点小雨,风很大,很冷。

做这一行的作息时间就是这样。

刘思雨跟在我身后,精神有些涣散,我想了想,还是决定把她带回公寓。

雨越下越大,我开着橙色911先送米雪回了她的出租屋,然后调转车头,回了公寓。

这公寓已经很长一段时间没有来过外人了。

刘思雨站在门口有些犹豫不定。

她四处看了看,然后视线定格在地上的男士拖鞋上。

那是余焺的拖鞋。

“人都不在,看着拖鞋做什么,进来。”我坐在沙发上,“除了主卧不能进,别的房间你自己挑。”

她站在门口,迟疑了半天:“哆啦姐,我……我可以穿这双拖鞋吗?”

穿余焺的拖鞋?

我站起来重新回到门口,盯着她有些红的脸:“他有洁癖。”

说完我回了卧室。

那天晚上,第一次,翻来覆去,为了余焺这事儿,失眠了。

他弄这么大一个大姑娘在我这里,到底是为了什么,他的新欢,为什么不直接给她安排一个住处,非要我照顾着?

真拿我当保姆了?

感觉到心里有个疙瘩开始慢慢滋长。

上次,余焺为了我,割下一个男人腿上的两块肉,当时我觉得他恶心,血腥又暴力,他身上的那股狠劲儿让我害怕。

可是,这次,他为了刘思雨,竟然把那男的给阉了。

说不上来是什么感觉。

我打开佛经,靠在床头,准备看看……

可是始终看不进去。

外面雨声越来越大,脑袋开始犯疼,越来越疼。

我以前没有这头痛症的,可能今天太累了,又遇到这么些糟心的事。

干脆把佛经一扔,关上灯躺下。

竟然莫名其妙地想起了死去的靳辛晁……

我们第一次约会,是在音乐广场,白鸽四处飞,我太开心了。

长那么大,我爸唯一让我接触过的男性就是余焺,靳辛晁是一股新鲜的血液,注入我的血管。

所以我当时觉得,他就是我生命中的太阳,生命中的光。

照亮了我十七年来的生命。

每天晚上,我都会给他打电话才睡得着,或者做恶梦了,大半夜的,我也会打给他。

他从来也不生气,总是宠着我,无论再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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