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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楼高万丈,不敢忘顽石。
人们常常留恋故土,那一花一草、一起长大的脚步、扶持走过的夜……全都刻在血脉里,成为生命的一部分。
没有人生来无所畏惧,不过是拥有的爱越多,铠甲便越坚固。
最后,铠甲最坚固的人站出来,与这世界的黑暗战斗。
草原广阔又美丽,但留不住向往天空的灵魂。
熊顿知道,他不可能禁锢云琛一辈子。
漫长的几十年,只要有一次放松警惕,云琛定会如飞鹰展翅,决绝离去。
不如就此放手,不将她当作一个女人,而当作可敬的对手。
熊顿命人抬上云琛遗失在雪中的剑,指着全场对她道:
“我可以放你走,以洛疆对待勇士的最高敬意——由你亲自挑选一位勇士决斗,杀了他,你就可以离开,若被杀,你就永远留下来——我说的是永远,生或死,都留下。”
在熊顿的示意下,宫廷侍从捧上一盏用人头骨做的酒碗。
盯着那酒碗,云琛很清楚,在熊顿对她终止男女情意的那一刻,她就必须要靠自己走出这里。
否则下一个被做成酒碗的,也许就是她的头。说不定熊顿还会好好珍藏起来,将来带进他坟墓里去。
想到这,云琛提起头颅酒碗,仰头干掉酒。
“好,我同意。”
婚席突然变成决斗场,全场哗然,议论纷纷。
一个身材壮硕的洛疆勇士上前,捶着胸口向云琛毛遂自荐:
“云将军,我愿意做你的对手,你可以选我!”
有一个人带头,其他洛疆勇士也纷纷站出来,表示愿与云琛决斗,场面顿时热闹起来。
云琛环顾每个人,皆一脸真诚,毫无惧色。
洛疆勇士们视荣誉比生命更重要。
打赢了离开,远比直接放她这敌国大将走,更让洛疆人心服口服。
云琛知道洛疆风俗如此,勇士们全都不怕死,并以决斗为荣。
可她真的有些倦了。
她不想再杀人。
她大声问:
“洛疆第一勇士是谁?我想见一见!”
熊顿由衷感到佩服。若云琛耍个滑头,故意挑个比她弱的来比试,也没人会说什么,只当她离开心切。
可她却要挑最强的对手,以此真心回馈洛疆待她如上宾。
一个差不多和熊顿一样大块头的勇士站出来,大吼一声,准备上场。
云琛却道:“且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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