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界血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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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借鉴成功经验然后跪了(第1页)

蒋玉送完人回来时觉得气氛不对,但她不好问什么,想去厨房给沈崇打下手,沈大厨的手脚却极为麻利,她根本插不上手,只好到外面等着。

十几分钟后,七点十三分,虽然晚了点,但热腾腾的四菜一汤还是及时摆到了饭桌上。

沈崇不善交际,一头钻进牛角尖里不打算出来,林知书终究是生意场上的风云人物,也特别会想事,想得也够细。

好像自己是有些想当然,欣欣睡着估摸着至少都得九点半,自己一个电话硬邦邦的把人叫过来,然后还要求他必须连夜离开。

似乎,我是有那么点过分?

他心里误会了?

他压根就没意识到这事在我身上是多大的改变,反而觉得我特别嫌弃他?

算了,趁吃饭时想办法缓和一下吧。

动筷子之前想通这些关节,林知书念头畅达许多,吃饭也有精神头了,不然她还真没心思吃沈崇做的菜。

其实林知书心里对沈崇的手艺没抱什么期望,觉得他撑死也就是个家常水准。

比自己肯定强,但比蒋玉多半好不到哪儿去,赶吴妈一定差远了。

可当她真试着把菜夹进嘴里尝了一口后,咦!

林知书和蒋玉同时瞪大眼睛对视着,脸上都满是惊诧。

林知书暗想,我可能是真该给他道个歉?

林总心里的惭愧,在品尝到沈崇用星级酒店大厨手艺,再结合高端食材倒腾出来的菜品之后,更加明晰了。

这味道,真不是开玩笑的。

没看出来啊,他一个学搏击的居然还有这种好手艺,感觉他真要找工作的话,完全不用当保安,去酒店当个厨子也没太大问题啊!

你这脑子得有多呆,既然有这本事,早拿出来啊。

不论是自己开个小店,还是去当酒店厨师,都比当保安强啊。

难道说,他压根没意识到自己水平很高?

不是没这可能,他没家人,更没什么朋友,恐怕除了他自己之外,也就欣欣吃过他做的菜了。

他收入也很低,很少在外面的餐馆吃饭,基本都自己做。

他自己天天吃都吃到麻木了,又没得比较。

作为一名真正的富豪,林知书什么山珍海味都见过吃过,虽说不是专业美食家,但点评权是绝对有的。

就沈崇今天只用十来分钟弄出的四菜一汤,菜品色泽鲜艳,散发出来的香味中正却不过分浓郁,入口之后口感适当,颇有回味。

只是简单的家常菜,但却色香味俱全,他在火候、翻炒节奏与调料添加上拿捏得都相当到位。

林知书有点吃人嘴软,拿人手短的意思。

虽然菜是自己出的,但到了林知书这个财富级别,好食材好找,好手艺反而更难寻。

顶级大厨她不是请不起,可蜀都家里就这么几口人,没必要为口腹之欲专门养个月薪五六位数的顶级大厨。

吴妈的手艺还算不错,不然也不能在林家当主厨佣人这么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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