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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孩子,真犟!”
见劝不听张二勇,张大娘丢下一句,挎着篮子走了。
好容易来城里一趟,她还有好些事儿没办呢,可没工夫为些跟不相干的人耽误事儿。
沈若兰倒是很想买这只野羊,她身子太虚,需要补养,等野羊下崽儿了,她就能有羊奶喝了,野羊奶远比牛奶有营养,对她的身子一定大有好处。
而且,等将来把小羊养大养肥了,还能有鲜美的野羊肉吃,想想都让人流口水!
只是,她手里就只剩下一两多点儿银子了,张二勇说过,这只羊至少卖一两八钱,她手头儿这点儿银子也不够啊!
看看肥美的野羊,在看看手里那点儿银子,沈若兰心里隐隐有些后悔,早知道他的野羊没卖成,她就少买点东西了,布匹浴桶啥的什么时候都能买,可揣崽儿的野羊可不是天天都能碰上。
哎,现在说啥都晚了,还是先去买米吧!
沈若兰摇摇头,转身去找卖米去了的。
之前张大娘说过,大米和白面都是三文钱一斤,可是等她去买时才发现,大娘所说的三文钱一斤的大米,是指市场上最下等的米,里面还有些磨完了没挑干净的壳子以及细沙子,好一点儿的要卖到五文钱,五文钱的米要干净得多,也白的多。
最好的米居然卖六文钱一斤,换算成现代的价格,相当于六块钱一斤呢!
沈若兰暗暗咂舌,太贵了,两斤米都能差不多够买一斤肉了。
不过,考虑到六文钱的大米几乎是一个粒一个粒挑出来的,个头大,米色白,而且里面绝无杂物,做饭的时候省事儿多了,所以,她买了二十斤六文钱一斤的白米,花掉了一百二十文,五文钱一斤的细白面也买了二十斤,黄豆和绿豆也各买了三斤,一转眼,二百三十文钱就这样流水般的花出去了。
不过,她并不后悔,也不心疼。算起来她也是活了两辈子的人了,到死那天才明白这个道理,人生苦短,活着不易,谁也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个会来,所以就该潇洒的活着,想吃啥吃啥,想买啥买啥,千万别亏待了自己,她上辈子,省吃俭用了七八年,刚攒了个首付,还没等付钱呢,就被一个歹徒的手枪送到这里,口挪肚攒了的钱,最后都变成了空间里那几张废纸,屁用没有。
所以啊,她这辈子说啥也不攒钱了,当然,要是多的钱花不了时攒起来也可以,就是决不会在像上辈子似的靠省吃俭用来省钱,那样太对不起自己!
这样想着,她又顺手买了些大白馒头和肉包子,将这些和米面一样,先佯装放在篮子里,盖上苫布再偷偷的再收进空间,最后才慢慢的往回溜达。
路过张二勇的摊位时,看见他还蹲在那里,双手抱着膝盖,垂着头,脚下的羊还是没卖出去。
这家伙,明显就不是做生意的料子,蹲在那儿也不会吆喝,更不会主动招揽顾客,就只会守株待兔似的蹲在那儿死等,每当有一双脚出现在他的摊位时,他就抬起头来,巴巴的望着那双脚的主人,唇角张了张,但又不说话,好像不好意思说招揽顾客的话似的。
而当那双脚离开,他的脸上就会露出一丝失望,继而在此垂下头去接着垂头丧气。
如此反复几次,他左右的摊贩们都做了好几单买卖了,他的野羊还是没卖出去。
沈若兰看看偏西的日头,又看了看集市上的减少的人,估摸着他今天是没啥希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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