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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唐蘅第一次从他口中听见那三个字——忘掉我。
不是“结束了”,不是“你滚吧”,而是——忘掉我。他知道这只是一种修辞,目的大概是叫他放下过往种种纠缠——忘掉你?唐蘅浑浑噩噩地抬起头,注视着李月驰的眼睛:“我差点就,真的能忘掉你了。”
李月驰说:“那很好。”
“不……不好,”唐蘅用力咳了两声,觉得有根钳子伸进喉咙,把声音一寸一寸扯出来,“我说的‘忘掉你’,是,字面意思的‘忘掉’。”
李月驰愣了刹那,神色微变。
“就是,我记不住你了,知道吗?”唐蘅低头盯着自己苍白的指尖,“有一天我睡了一觉,醒来就不记得你了。我也不记得我会弹吉他,因为我的手指已经没有茧子了,我说不出自己在哪个学校念的本科,说不出我家在什么地方……李月驰,我差点把你的名字也忘了。”
李月驰狠狠摁住唐蘅的肩膀,表情变得很可怕:“这是怎么回事?!”
“他们说这是一种病,”唐蘅恍惚地回忆起当时的情景,“但我不同意。”
那个满头金发的医生说,这是一种病。唐蘅已经想不起对方的性别,记忆里只剩下一抹晃眼的金色。在安静的诊室里,他避开对方的眼睛,盯着那抹金色说:“我不相信。”
他不相信那是一种病。再具体点,BPD。
BorderlinePersonalityDisorder,维基百科把它翻译成边缘性人格障碍。
Tang,你需要服药。
——服药能把病治好?
我希望如此。
——把病治好,我就不会想他了?
你就不会痛苦了。
——但我痛苦不是因为我生病。
因为什么?
——因为他。
他拒绝服药,开始在无法集中注意力的时候疯狂抽烟,并且到亚超买了一把小刀——削水果的折叠小刀,银色刀身,其貌不扬。他清楚记得那种触感,大概生产商并未考虑削果皮之外的用途,故而刀尖十分钝厚,刺破手心的时候,传来一种凉而硬的痛感,缓慢且细腻。他顺着掌心的纹路划出一道伤口,鲜血汩汩而下。很久之后他陪付丽玲到普陀山旅游,路边摆摊算命的老头拦住他,端祥他的手掌,感叹道:“生命线整齐,清晰,你起码健康活到八十岁。”他笑了笑,递给对方两百块钱:“借你吉言。”
那是很多个深夜里,他用那把小刀留下的痕迹。生命线?那时他只想快点死掉。
“唐蘅!”李月驰扣着他的肩膀,力道大得他拧起眉头,“你说的是什么病?!”
“就是一种……”怎么描述才好呢?长期抑郁,自残,无法控制情绪,乃至产生自杀的冲动?不这些都不是最可怕的,“一种让我丧失记忆的病。”
直到某天傍晚他茫然地睁开眼,觉得脑袋木木的,什么都记不起来。
他知道自己忘了一些很重要的东西,但就是记不起来——字面意思的记不起来。
他开始服药。
白色的药片,一把一把吞入喉咙,连水都不需要。有些很苦,有些没有味道,有些竟然微微发甜。
他买了一本厚实的日历,放在书桌最醒目的位置,并在旁边贴一张明黄色便利贴,上面只有一个字:撕
他这样提醒自己每天撕一张日历,以此强调当下的日期。不是那一年,不是那一天,是当下,伦敦时间。
唐蘅说:“不过你别担心,我那时吃了药,好多了。”
李月驰悚然道:“你到底怎么了!”
唐蘅没回答,自顾自地说:“因为我不想忘掉你。”
他宁愿自己清醒时恨他,发病时爱他,也不想某一天忘掉他。
李月驰的脸上再没有半分冰冷神情,他直视着唐蘅的眼睛,急促唤道:“唐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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