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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星高照,八方来财。”
“初一来拜年,家和万事兴。”
郑春归的笔锋在石板上稳健而谨慎地游走,他全神贯注,不敢有丝毫懈怠,仿佛每一笔都承载着千钧之重。他深知,文字是历史的见证,是智慧的传承,必须用心书写,不容有错。他的笔触沉稳而有力,每一个字都像是经过深思熟虑后才被雕琢而成的艺术品。
终于,他写完了,王与仙看了看后说道:“看到雪有感而发吧,春归兄,想家了吗?”
郑春归看着此番景色说道:“嗯,此番美景,何不让人留恋?”虽然是假的,但是王与仙给他的感觉仿佛像是一种真的一样。
王与仙说道:“其实我是看到雪有感而发,也多亏了那个虞歆悦这个家伙的幻境,就是现在不知道她跑哪里去了,要不然我还真想跟她聊聊。”
“巧了,我也是看到雪有感而发的,不过这雪是你放的。”郑春归说道。
王与仙看着郑春归说道:“其实,我们两人这个写的不如那真正的诗圣放歌击狼还,大梦一场三千载,疏狂放歌便死埋,这是何等的豪迈啊。”
郑春归闻言道:“那不如来一首狂放的?就好比我们的世界里的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胆肝两昆仑。还有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春归兄,我虽然不懂你们世界里的诗,但是我个人认为吧,这种诗有种太过于理想主义了,虽然我也是个理想主义的人,但是并没有那么纯粹。”王与仙听了郑春归的话以后说道。
“世人愚钝,唯吾。。。亦是愚钝!”
“看不透繁华似锦,看不清去路方长。”
“可怜半生漂泊,只为油盐。”
“可笑那李杜,散千金,寻知己,也落得一世寂寥。”
郑春归闻言后在石板上又工整的写下了这段诗,然后笑着道:“哈哈,我编不下去了。”
王与仙在看了郑春归又写的诗词以后,表情上终于流露出了一丝喜色。
可能在王与仙认为吧,写诗其实应该是随心随性,认真的表达自己的情绪,他其实也不算什么高文化份子,只是选择了自己所喜欢的方式来走,也不需要别人的认可,却又似乎有些欲扬先抑的样子。
王与仙毫不吝啬的夸赞道:“春归兄,你这诗可算是做的让我满意了些,也许每个人所欣赏的不同吧,我这里觉得可以,但是在其他人看来啥也不是,不过我是很看好的。”
郑春归趁机问道:“与仙兄,你想的怎么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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