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藜麦从这个角度仰望上去,只能看见他穿着黑色西装外套的宽阔肩背,现在想来,就算是当初在一起的时候,她也从来没有像热恋中的小女生一样,趴在他背上,枕着他宽厚的肩膀,让他背着她散散步,像那些校园中的情侣一样。
她从来没有提过这样无理的要求,因为她知道闫文林不喜欢这些,而且他平时总是有很多事情要忙,连静静相处的时间都不多。
只记得大学毕业那年,班上同学聚会,闫文林半夜来接她,她故意借着酒劲儿撒娇,到了家也抱着他的肩膀不放,不愿意让他离开,意欲很明显。
闫文林却扯开她的手臂,有些无奈的说:“你不是说拒绝婚前性行为吗?”
“我后悔了!”她耍赖的枕着他的肩膀,十分贪恋那宽阔结实的肩膀,给她令人安心的温度。
后来闫文林还是将她扛到床上,然后独自离开了。
后来她才知道,那次闫文敬来了纽约,两个人因为公司的事儿相互刁难,起了争执,闫老爷子本来已经准备让他回总公司,却因此黄了。
闫正楠批了闫文林四个字:“年轻气盛。”
那天闫文林被气的不清,而她却缠着他,要他亲自来接她回家,闫文林照做了,却对公司的事儿只字不提。
那应该也是最后一次,她那般任意的蹭着他的肩膀。藜麦有时候在想,她说拒绝婚前性行为闫文林就依了她,那么几年,正是男人**过剩,体健阳刚的年纪,他真的没有碰过她,他到底是尊重她,还是根本对她没有那样的想法?
一个男人爱一个女人,怎么会不想占有她?
藜麦当初以为这是考验闫文林的忠贞,可现在想来,未免可笑,有爱没性,真的能叫爱情?
但是毋庸置疑的,闫文林就像是日光,让她在那段岁月里璀璨闪亮。
藜麦还在出神,陷入往事难以自拔,闫文林已经结束了通话:“你盯着那边,有状况实施报告……就这样。”
闫文林打完电话,烟也差不多燃尽,他将烟蒂捻灭在垃圾桶的盖子上,正准备转身离开,却看见站在下面缓步往上走的藜麦。
被闫文林看见,藜麦就大大方方的抬脚走上去。
黑色西装很衬闫文林那种冷硬的贵胄气质,藜麦还没见有第二个人穿的出那种淋漓尽致的味道。闫文林抬了抬眼,淡淡的扫了她一眼,转身要走。
藜麦被他眼底的阴郁震了震,跟了两步叫住了他,不解的问:“你生我气?”
藜麦已经换了一条包臀的牛仔裤,白色吊带外面套着那间西装外套,脚上的一双短靴衬得身材高挑,双腿线条笔直修长,一身的有点都体现了出来。
藜麦忍不住上千站在他面前,还是需要稍稍仰头才能与他对视。
闫文林没什么情绪的脸上,神色冷淡,说道:“进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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